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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2023年,货运新规值得关注

文章来源:日安物流 发布日期:2023-02-03
        2022年对于每个身处货运行业的人来说,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一年,转眼间已经进入2023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货车通行费减免、推进电子证照互认等政策都已不在。然而今年,商用车市场又将面临新一轮的挑战,一大波货运新规已逐步实施。

        2023年1月1日起,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不再给予补贴

《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将各部门将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到2023年底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包括新能源商用车。

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调整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以下简称《从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主要内容:

(一)调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不再强制全员继续教育,仅需不合格驾驶员参加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跑运输更加便利:

1、优化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2、补充完善4.5吨及以下危货驾驶员准入制度

3、优化从业资格相关管理制度

(三)清理不合理罚款,降低对货运驾驶员罚款额度

15部门联合印发重磅方案!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工信部、交通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要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等行为,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加快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传统汽车清洁化、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

        到2025年,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 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

        三部委: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车

       11月1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三部委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提高有色金属企业厂外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优化厂内物流运输结构,全面实施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建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2023年起实施

        中国是燃气汽车生产及使用大国,我国燃气汽车保有量和加气站保有量均位居全球第一,截至去年底我国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已达702万辆,其中大部分为CNG汽车,数量约达620万辆,这其中又以“油改气”的CNG车辆为主,占比约75%。

2022年8月31日,GB 19239-2022《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该标准规定了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过渡期,新申请型式批准车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国272个城市全面解禁皮卡车

在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中,有272个(271个地级市和一个直辖市)城市发布了对皮卡车型的全面解政策;有23个(21个地级市和2个直辖市)城市在皮卡解禁的同时,附加了一些限行或禁行区域的政策。

目前,全国还有约40个(39个地级市和1个直辖市)城市,目前暂未发布皮卡解禁的相关政策,包括:杭州、昆明、厦门、北京、兰州、延安、广州、吉林、南宁等。

●地方政策

        北京:2023年前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建成并投运37座加氢站

        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发布《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其中提出,北京市2023年前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2025年前力争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

       规划还提出,2023年前,力争建成并投运37座加氢站,加氢总能力达到74吨/日,满足47吨/日车用氢能需求,促成重点区域氢能产业示范引领。2025年前,力争建成并投运加氢站74座,加氢总能力达到148吨/日,满足126吨/日车用氢能需求,进一步扩大加氢站服务辐射范围,初步形成规划布局合理、结构灵活多样、安全保障优先、滚动有序调控的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供给保障体系。

        上海: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

上海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广新能源汽车及作业机械。加大柴油车承担港口大宗货物集疏运的管控力度。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推动货物运输向“公转铁”“公转水”方式发展。到2025年,海铁联运量较2020年翻一番。

长沙:五年内加速推广新能源货车

长沙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广新能源货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长沙新能源货车的推广。《实施意见》从2022年1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主要通过四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加快推广新能源货车、优化新能源货车路权、提升新能源货车市场竞争力、完善新能源货车配套设施建设。

济南:2023年淘汰全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济南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发布,到2023年,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工作要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到2023年,在用财政资金购买交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达到100%;社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提高到3.5%。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十四五"时期,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1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

        江苏:2023年起加强公路货物超限超载运输治理

《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出台,将于2023年起施行。《办法》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起源头监管、路面检查、信用管理等为一体的新型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全链条、全覆盖治理。

        山东: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明年起施行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专门规范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秩序、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地方性法规。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条例》确定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源头管控与通行监管的工作原则。

二是完善源头和通行环节监管机制。抓牢车辆源头治理主线,《条例》规定了货运车辆的生产、销售、登记、审验、改装、检测、报废、回收等全链条监管机制。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条例》对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规划布局、设置选址、检测程序、设施设备等作出明确要求。

四是保障货物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权益。《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驾驶人、承运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湖北: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部分货车通行孝洪、洪监高速优惠三成

从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2023年9月30日24时止,2类及以上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孝洪高速优惠33%,通行洪监高速优惠30%。此次实行差异化收费的路段,为孝洪高速(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大随至汉十段、孝感南段、仙桃段、洪湖段)、洪监高速,两条路段的里程分别为202公里、95公里。

      据测算,以六型货车为例,实施差异化收费后,通行孝洪高速、洪监高速可减费270元。通过差异化收费政策,还能给即将实施大规模改扩建的京港澳高速湖北段分流。

2023年起一大波货运新规已经开始实施了,其中有不少的利好政策。我们也期待着有了政策的加持,能够让货运行业逐步回温,为经济复苏增添活力。